疫情期间保安受伤,疫情期间保安很牛

 admin   2024-02-10 21:48   18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
由于不愿配合社区封城管理,疫情期间拒绝戴口罩,上海“大叔”用酒精用金属棒打伤数名保安,并将民警推倒在地。


6月11日,澎湃新闻编辑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近期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妨碍公务案件。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。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1年监禁。


庭审现场奉贤区人民法院供图


据奉贤地方法院介绍,3月4日下午,刚喝完酒的全先生醉醺醺地回到女儿家附近。因未戴口罩,不遵守社区疫情防控规定,被社区门口值班保安黄某拦下。黄要求他戴上口罩并出示社区通行证。


“现在回女儿家太麻烦了!”泰安心情激动,空气中弥漫着酒气。“我要进去了,请多多关照!”黄保安严肃的说道。“按照规定,进入小区必须佩戴口罩并出示件。”


田生气了,从“说话”变成了“手”。争吵中,田某先打了黄某的脸,然后又拿起路边的一根金属棒打他的后背。不少保安见状,立即上前制止。但田某仍没有停下来,用金属棒拳打脚踢,刺伤其他几名恶警,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。


即使在派出所联系后,面对到达现场的民警,田先生仍不配合调查,甚至对民警进行推拉,致使民警摔倒在地。摔倒在地,身上受了瘀伤。他的手。


到达案发现场后,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并在家人的帮助下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。庭审中,田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。“我的非理性行为损害了民警和防控人员的身心健康,也给我的家人带来了悲伤。希望法官再给我一次改变主意的机会,决定如何处理。”


法院认定,被告人田某在COVID-19疫情防控期间拒绝配合疫情防控管理,并使用暴力手段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。根据刑法规定,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共事务罪,必须依法严惩。同时,田某殴打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人员,破坏疫情防控管理秩序,也应从重处罚。如果全先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,可能会受到从轻处罚。


法院综合考虑全某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情节、供述、悔罪情况,判处全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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